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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仁和财务培训学校、学习企业真账实操

发布:成都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2017-12-29 11:57:21.0 点击:369

  培训内容:
  (一)会计实务基础班
  1、基础会计入门培训
  2、出纳实务技能培训
  3、会计实务技能基础培训
  4、记账凭证的编制与装订
  5、各类账簿的登记和运用
  6、会计报表的登记和运用
  7、企业真账实际操作(基础版)
  8、沙盘式会计实训(基础版)
  9、就业指导课(商务礼仪培训、企业文化培训、明确就业岗位方向及就业推荐)
  (二)税收实训班
  1、增值税实务与申报
  2、所得税实务与申报
  3、地方税实务与申报
  4、企业真账网上申报操作
  5、企业真账实际操作(综合版)
  6、沙盘式会计实训(综合版)
  (三)财务软件实训班
  1、用友、金蝶财务软件实际操作
  2、管家婆进销存软件实际操作
  3、增值税防伪税控电脑开票实际操作
  4、Excel在财务中运用
  (四)会计实验室操作
  全仿真实验室操作(国地税、工商、社保窗口模拟业务办理)
  三、课时安排
  白班:3个月
  晚班:4.5个月
  四、证书颁发
  证书发放:经校内考试合格后,由劳动厅颁发结业证书(临时上岗证)
  五、就业方向
  企业会计、出纳、统计、仓管等财务类工作(包推荐就业)
  共同经营中合营方的会计处理
  (一)一般会计处理原则
  合营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一是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和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二是共同经营中的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按比例确定。
  (二)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者出售不构成业务的资产的会计处理
  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共同经营将相关资产出售给第三方或相关资产消耗之前(即,未实现内部利润仍包括在共同经营持有的资产账面价值中时),应当仅确认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利得或损失。如果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应当全额确认该损失。
  (三)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不构成业务的资产的会计处理
  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即,未实现内部利润仍包括在合营方持有的资产账面价值中时),不应当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该合营方应享有的部分。即,此时应当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
  (四)合营方取得构成业务的共同经营的利益份额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合并准则的相关规定判断该共同经营是否构成业务。该处理原则不仅适用于收购现有的构成业务的共同经营中的利益份额,也适用于与其他参与方一起设立共同经营,且由于有其他参与方注入既存业务,使共同经营设立时即构成业务。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的会计处理原则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非合营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比照合营方进行会计
  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其利益份额进行会计处理。例如,如果该参与方对于合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并且具有重大影响,则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如果该参与方对于合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并且无重大影响,则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向共同经营投出构成业务的资产的,以及取得共同经营的利益份额的,则按照合并财务报表及企业合并等相关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成都仁和会计学校:http://cdrhkj.51sok.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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